为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,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,经研究,决定举行2024年瓯海区瞿溪第三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凡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。
(二)凡 2024年2 月25日前撰写的且未在校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评。
(三)内容范围: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(具体内容参照论文分类)。
(四)论文列别及科目编号如下:
二、 论文要求 (一)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,聚焦“三新”(新课标、新评价、新高考)、课程与教学改革、学生核心素养培育、“双减”政策落实、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。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、观点明确、言之有据、论之有理,语言要简洁、文体要规范。
(二)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,并要包含“摘要”“关键词”“参考文献”,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,图表一般不超过8张。字数超过7000字,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,不予评奖。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,直接引用他人观点、论点用双引号(“……”)表示,在脚注或尾注中注明作者、文章题目、刊号名称期号或书名、页码等信息:非直接引用的,在脚注或尾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“参见”。“参考文献”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。
(三)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。标题为三号黑体,正文为小四号宋体。论文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,论文文件名格式为:“论文类别编号-论文完整题目”(如“01-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”),并保持完整题目与文内标题一致(否则视为无效)。论文评审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,正文内和文件名不准署名。
(四)参评者要坚守学术诚信,严禁抄袭造假及使用AI生成论文,文责由作者自负。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级评审要求,通过“万方”数据平台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评审前检测,检测结果相似度单篇比≥20%或复制比≥30%的论文取消参赛资格。作者可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自行检测,不得用违规的论文参加评比。
三、 评选组织
(一)校教育教学成果评审(课题研究成果评审、教育教学论文和案例评审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奖评审、教学成果奖评审等。)工作由教学科研处统筹安排、组织。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三小学成立论文评选委员会,全面负责组织评审、奖励等工作。详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。
(二)请老师们于2024年3月2日下午4点前将论文电子稿发至吴新花老师钉钉。
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三小学
2024年2月4日